播晃「奶」手遊廣告挨罰 三立興訟被駁
三立都會台播放晃「奶」手遊廣告挨罰20萬,雖提告抗罰,仍被認定無理由遭駁。圖為三立電視台外觀。(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三立電視台旗下三立都會台播送「瑪奇夢想生活手遊-娜歐篇10」手遊廣告,出現晃「奶」畫面,並搭配「瑪奇回奶了」、「大奶姐姐回奶了」等台詞與配音,遭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裁罰20萬元;三立提告抗罰。台北地院行政法庭認定三立提告無理由,駁回請求,可上訴。
三立委託律師主張,NCC依廣告具性意涵情節,導致兒童或少年性別關係不當認知並妨害兒少身心健康為由開罰,並引用審查意見稱「畫面配上語言,對兒少身心有所影響」、「畫面過度呈現胸部晃動,且以不當文字回奶了為內容,影響兒少身心健康」、「有令人尷尬的性暗示」、「不宜兒少觀看」等語,全為不確定、抽象的概念、用語,卻仍作為裁罰理由,實際上卻看不出任何論理、說明。
NCC辯稱,三立都會台播送晃「奶」畫面,並搭配「瑪奇回奶了」、「大奶姐姐回奶了」等具有性意涵的台詞與配音,且在「普遍級」時段播送,造成兒童或少年對性別關係不當認知,依法裁罰無誤。
另手遊廣告涉及多元價值判斷,NCC為避免過於主觀,並保持在專業觀念上能與時俱進,特別邀集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等組成「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
委員認為該廣告在「普遍級」時段播送特寫女性晃「奶」畫面,並配有令人尷尬的暗示台詞與配音,造成兒童或少年對性別關係不當認知,已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
NCC直言,三立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並經營多年,應知悉衛廣法規定並負有注意義務;而NCC為保護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發展,避免受到不良資訊影響,才會作成原處分。
法官認定,三立都會台在「普遍級」時段播送晃「奶」畫面,並搭配「瑪奇回奶了」、「瑪奇回奶了」、「大奶姐姐回奶了」等台詞與配音,根本就在強調女性胸部,並以「大奶」為收視訴求,對兒童心理會產生不良影響;又衛廣法訂頒施行多年,三立難以卸責,駁回三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