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妻告知:「我想跟他在一起」 傷心人夫獲賠40萬

2019/11/11 15:2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留美歸國的王姓男子,發現陳姓妻子與吳姓男子交往曖昧,除了約會、拍親密照外,陳女甚至留宿吳男住處,他委婉告知妻子想維持家庭完整性,陳女卻回以:「我心裡有別人了、我想跟他在一起」王男最後只好跟陳女離婚並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吳2人賠償王男40萬元。

王男發現陳女自去年12月起與吳男交往,2人常外出約會、拍親密合照,陳女甚至多次留宿吳男住處,今年6月,王男傷心決定離婚,並對2人提出100萬元求償。

王男並提出妻子的手機發話位置,證明陳女手機發話位置,都在吳男住處附近,且有留宿情形。此外,他還提出錄音記錄為證,對話中,陳女當面告知:「我不愛你了」,王男委婉地說:「希望維持這個家」。

不料,陳女卻回說:「我會維持這個家,可是我心裡有別人了」、「我想跟他在一起」、「因為我愛的人不是你啊」;王男追問:「你有老公,有小孩,就把心放在別人,你怎麼會這樣做啊」,陳女再回:「因為在你這裡,沒有,沒有得到愛」。

不僅如此,由於吳男與陳女簡訊對話及IG留言曖昧,加上留宿行為,法官最後判定2人有親密交往關係,已逾越一般正常異性朋友社交正當往來,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