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萬里長城」開發未經水保核准 「林務局長」被訴
台南市白河區「台灣萬里長城」遊憩區開發案未經水保核准,城主「林務局長」今被起訴。辦案人員指出,2018年7月的空拍圖已可見萬里長城開發案出現土壤流失情形。(紅色圈處)(記者王俊忠翻攝)
首次上稿12:15
更新時間14:05(新增城主背景)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謝欣如偵辦南市白河區的「台灣萬里長城」遊憩區開發案,涉嫌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同意,逕自開挖山坡地整地、興建建築物、鋪設水泥鋪面,導致水土流失,違反水土保持法與區域計畫法。今天檢方依法起訴遊憩區城主「林務局長」。
「林務局長」回應說,文創館依法設立,有商業登記證明及繳稅資料,絕無非法開業。對水保認定一事,這是去年查察結果,這段期間積極申請變更地目,會再向相關主管機關說明,也尊重司法調查。
據了解,原名林士榮的「林務局長」,多年前因在嘉義山區興建飯店,因土地糾紛遭林務局撤照,林士榮不滿遭林務局欺壓,毅然改名「林務局」,他以「林務局」狀告林務局,在當年引發熱議,後來他更升格、改名為「林務局長」,並到白河經營台灣影視文化城,成為台灣本土劇拍攝重鎮,也再興建白河萬里長城,名噪一時。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林務局長」是南市白河區某2筆地號的山坡地所有權人,是水土保持法規定的水土保持義務人,林姓被告竟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即於2017年2月24日起至7月19日止,未經主管機關同意,擅自在上述山坡地擴大開挖整地,且開發建築物8棟共896平方公尺,並在該處闢設「萬里長城遊憩區」,對外號稱是台灣的萬里長城,很有看頭,收費供遊客入內遊憩,已導致水土流失。南市府水利局會同水保服務團人員於2018年7月12日到場會勘、發現上情。
檢方調查,林姓被告明知坐落南市白河區六重溪段內的7筆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分別為農牧、林業等用地,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土地使用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備,於不詳時間擅自將上述土地加以整地,設有多棟建物、圍牆,並鋪設水泥鋪面,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其後,南市府於2018年6月27日對林姓被告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一切非法使用行為,且應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3個月內依法申請合法使用或恢復原狀,然而經白河區公所於2018年11月6日現地勘查,林姓被告仍未合法申請使用或恢復原狀,上述土地仍設有多棟建築物、圍牆及鋪水泥鋪面。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林姓被告所為是違反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3項前段水土保持義務人於山坡地內從事開挖整地,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致生水土流失罪嫌,及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2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嫌;水保法部分可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2019年5月,辦案人員到南市白河區萬里長城開發案會勘。(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