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男缺錢竟想出這招 賣了路邊停放車詐得8千元
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經濟窘困的周姓男子去年3月在路邊發現一台無人看管的銀色轎車,竟變造行照,佯裝是車主稱有報廢車要回收,業者請戴姓拖吊業者前往拖吊,戴姓業者到場交付周男8千元後,事後才發現被騙,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3月29日中午,周男在新北市中和區路邊看到一台銀色轎車,竟起了歹念,先從網路下載車輛行照後,再以手機變造行照上的車主、地址等資料,接著佯稱是車主,打電話給回收報廢車的潘姓業者,聲稱是報廢車要回收,潘姓業者請戴姓拖吊業者前往拖吊,戴姓業者到場後,周男出示手機的變造行照照片取信對方,戴姓業者不疑有他將車拖走,並當場給周男8千元收購報廢車費用,後來發現拖吊車輛是銀色,但行照記載卻是黑色,驚覺被騙,回撥周男電話又未獲回應,因此報警處理,車主發現車子不翼而飛也報警提告。
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迄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