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PO網爆租屋被惡搞 房東、房客臉書社團開嗆互告

    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其他罪嫌均予以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其他罪嫌均予以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19/10/04 15: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王姓女房東在「新北市租屋網,房東盡量PO」臉書社團投訴陳姓女房客,欠租還把房間堆滿垃圾,陳女也PO網反擊,不滿王女隨意進屋拍照,怒嗆:「房間亂甘您何事?」,並寫下王女名字及地址,事後雙方互告,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

    陳女去年11月向王女以每月6500元租金,租下1間小套房,租約為期1年,今年3月雙方因房租問題發生嫌隙,王女不滿在「新北市租屋網,房東盡量PO」臉書社團留言,「請新北的房東們注意,此惡質房客不只拖欠房租未繳還將房間惡搞」,並附上陳女房間堆滿圾垃的照片。

    陳女得知後,翌日也在「爆料公社」、「新北租屋網」、「新北市房屋租網」臉書社團,PO文指出「土城OOOOO樓~王OO小姐房東是否太誇張~我跟您約定3/2把半個月租金補給您,但因為我正在上班,只是1天沒回您訊息,您不經我同意就直接進入我的套房…好像不太符合法律程序吧!而且我的房間亂甘您何事?您是否管太多了…我一直在忍讓您一些不合理行為,又在租屋社團誹謗我…法院見還有~您有繳房屋稅嗎?」等語。

    事後雙方對簿公堂,王女控陳女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罪;陳女則控王女侵入住宅、加重誹謗罪。

    庭訊時,王女供稱,今年2月初陳女表示經濟困難,希望能分期付款,雙方約定在3月2日前繳清當月及前月積欠租金,後來她到套房向另一位莊姓房客收租時,發現陳女房門虛掩,加上先前聯絡陳女未獲回應,才與莊男一起敲門查看,結果一敲房門就打開了,她發現屋內燈開著,房間亂七八糟,陳女所有物品都不見了,加上又在房間內找到2副鑰匙,才會以為陳女已搬走,PO網提醒其他房東,陳女欠租又不聯絡,還將爛攤子留給房東。

    陳女則說,王女未經同意進入租屋處拍照,照片PO網後害她被網友撻伐,之後無法租到房屋,網拍代言商品也被取消資格,踢出群組,她不得已才會也PO網提出房東說謊證據,澄清自己非惡質房客;另否認涉犯個資法,認為是王女先在臉書張貼她個資,她才會反擊張貼。

    檢方檢視陳女房間照片,發現塑地上有塑膠袋包裝的物品,冰箱上放著衛生筷跟塑膠湯匙,矮櫃上則是凌亂紙張,浴室還有大片汙漬,並無其他日常生活使用物品,確實會讓房東誤以為陳女想搬走,認為王女基於此原因進入自己的房屋勘查狀況,並未涉犯侵入住宅罪;而加重誹謗罪部分,王女並非無中生有,且租屋爭議屬可受公評之事;陳女因氣憤PO網回擊王女在所難免,也非刻意捏造不存在事實,因此均予以不起訴,但陳女在網路洩漏王女姓名及地址,侵害王女人格權與隱私權,因此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