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向博士拉保險竟拉進摩鐵 軍官夫抓姦反遭誤會仙人跳
林姓陸軍上尉的妻子張女以拉保險為業,張女認識客戶陳姓博士後,談保險竟談到摩鐵裡面去。(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林姓陸軍上尉的妻子張女以拉保險為業,張女認識客戶陳姓博士後,談保險竟談到摩鐵裡面去,林男據報活逮,陳男竟以為上尉是來仙人跳的,由於檢方查無二人通姦實證刑事部分不起訴,但新竹地院民事庭認定二人行為已逾越正常男女社交程度,判陳姓博士應賠償林姓上尉10萬元。
林姓上尉指控,妻子張女是保險業務員,2018年12月與客戶陳姓博士先到竹北市某日本料理餐廳內用餐後,再一同前往汽車旅館共處約3小時。
事後他LINE質問陳男,陳男表示因為當天在餐廳喝到有點醉,張女說要按摩,陳男說要按的話就去汽車旅館,經他不斷質問,陳男也表示自己做錯了,不應該如此,且如果換作是他的話,也不會相信到汽車旅館是純按摩。
事發之後,陳男一再建議張女離婚,林姓上尉憤而向陳姓博士求償45萬元,事後並將張女休掉。
陳姓博士則告訴法官,當天確有與張女一同前往汽車旅館,然只有按摩並未發生性行為,張女在LINE上一直表示已經在辦離婚,也表示出去沒問題,當天用餐時,也是張女主動喝醉,後來他發現此事,還一度認為是仙人跳,而林姓上尉提告他妨害家庭部分,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已經不起訴處分確定。
民庭法官認為,陳男明知張女尚未離婚,卻仍一同前往汽車旅館,實已逾異性朋友間互動模式,顯非通常社交禮節及友誼往來行徑。
陳男與張女在當時均各自有婚姻關係,亦為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驗之人,縱認二人並非前往汽車旅館通姦,然依社會一般常情,已婚男女前往汽車旅館,在不公開之私密空間共處一室,已構成不正當往來關係,逾越已婚者與非配偶異性友人正常社交程度,就算刑事確定不起訴處分,至多僅能認為檢察官查無證據證明二人通姦,二人行為已侵害林姓上尉配偶身分權,最後判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