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1億交保裁定被撤銷 今被裁定羈押禁見2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記者王定傳攝)
首次上稿14:48
更新時間15:43(更新郭哲敏等2人被裁定羈押)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及地下匯兌案,合議庭本月8日裁定郭哲敏和親信張旭昇分別以5000萬元、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地院改裁定郭以1億元、張1千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高院昨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經評議後認為,2人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回復羈押禁見,並自29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2人當庭被法警上銬,還押看守所。
高院裁定指出,郭哲敏、張旭昇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新北地院裁定命郭、張各以1億元、1千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等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2人絕無逃亡可能,不無疑問。
此外,郭、張2人之間,以及張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新北地院原裁定並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
這不是郭哲敏涉案被押後第一次交保,他因涉地下匯兌、洗錢等案,卻在搜索前逃出國,檢調去年將他從泰國解送回台,聲押禁見獲准,去年11月追加起訴後,合議庭裁定將郭、張2人羈押禁見,2人直到今年4月才獲交保,檢方隨即抗告成功,兩人5月再度被羈押直至11月,合議庭認為兩人已無羈押必要,再次裁定交保;檢方又抗告成功,新北院於11月18日裁定兩人保金各加一倍,郭哲敏1億元、張旭昇1千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