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10月交通違規加重罰? 桃警交大:錯!早已實施
2019/09/24 22:23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
交通違規的假Line又來了!桃市警交通大隊提醒請上網查相關法規。(記者陳恩惠翻攝)
光輝十月將至,近來line各群組瘋傳十月一日交通新制,針對汽機車駕駛如果行進間抽菸、滑手機,將開罰600至4500元不等罰鍰,桃園市警交通大隊表示,每年八、十月不斷流傳「網路謠言版」交通違規罰則的貼文,近年甚至增加違規項目,其實我國二○一三年元月就已實施,且裁罰金額部分不正確,民眾可上網查詢最新交通法規,也可向警方詢問。
至於「汽機車駕駛煙蒂一落地罰4500元」部分,市府環保局表示,亂丟煙蒂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裁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也就是第一次被抓到亂丟煙蒂,裁罰新台幣1200元,第二次罰2400元,依此類推;若罰款金額達5000元以上者,還必須參加環境教育講習。
網傳:「1、汽機車不管是在行進間或是停紅綠燈時,只要拿出手機-有打沒打,只是看看而已,只要拿出來就會開罰單,一次1000元,要打手機請停靠路邊再打。2、汽、機車只要抽菸(只要有點燃)就開罰600元,要是菸蒂一落地罰4500元,以上10月1號開始實施。請注意!」
桃市警交通大隊澄清說,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千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有上述相同行為者,處新台幣1千元罰鍰;另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者,處新台幣6百元罰鍰。
交大說,另有一則「交通違規於8月20日實施加重罰鍰」,經檢視網傳資料發現,除停等紅綠燈超越停止線,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規定,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金額屬實外,其餘提到要闖紅燈、紅燈右轉及超速都要加重處罰部分,全部是網路謠言。
為了闢謡,也有相關單位製作「網路謡言」和「正確版」的澄清表格,讓民眾一目了然。(記者陳恩惠翻攝)
桃市交大説,請民眾不要誤信網路謡言,一定要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最新法令,或向警察機關洽詢。(記者陳恩惠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