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7手機引誘少女賣春 無尾熊還先試車定價錢GG了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蔡男(綽號無尾熊)與16歲陳姓少年成立應召站,在社群網站上以iPhone7手機或相機來就送,誆稱月入10萬至40萬等,引誘未成年少女「寶寶」、「小其」賣春,與陳姓少年還先「試車」,再媒介性交易,台中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蔡判刑8年,陳姓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書指出,蔡男(25歲)在2017年6月結識陳姓少年,兩人謀議設立應召站,介紹少女賣淫,蔡男先在西屯路承租套房當性交易處所,再承租附近房子監控。
陳男則上臉書、LINE等管道,散布訊息宣稱可贈蘋果iPhone7型手機或TR80相機,以及月入10萬至40萬元不等,引誘女生加入,又在交友軟體「台灣少女網」、「貓都」等張貼招攬男客買春。
前年8月間,招募到15歲少女「寶寶」願從事性交易,但蔡教唆由陳姓少年先「試車」,而試車後「寶寶」發現與她想像的不同,不想繼續從事性交易。
蔡嫌透過陳姓少年傳話給「寶寶」,稱「不做沒關係,公司的人會對妳怎麼樣不知道,很多小姐被抓回來,公司已買好TR相機,租好房子,讓公司損失5、6萬元,只是看要不要處理」,「寶寶」心生畏懼,只好繼續從事性交易,每次性交易3000元,她分文未取。
約同時期陳姓少年又介紹「小其」過來賣春,蔡男明知「小其」只有13歲,直接帶她到摩鐵「試車」、「定價錢」,兩人發生性行為。
而同月22日第一次通知「小其」接客,通知她到某便利超商外等候,卻遲遲未見男客現身,該次交易告吹。
而當晚「寶寶」與李姓男客性交易後,即被警察查獲,又循線查獲蔡男、陳姓少年、「小其」等人,查扣保險套、潤滑液、手機等物,查出上情。
蔡男坦承謀介性交易,但否認教唆陳姓少年去試車,也沒有要陳去脅迫「寶寶」從事性交易,不過陳姓少年供述明確,且證人「寶寶」、「小其」都有證述,被告犯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