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殺好心泊車組長 醉客殺人罪嫌起訴
黃坤仁無故射殺三溫暖員工,被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1歲男子黃坤仁今年6月間赴台北市重慶北路上天龍三溫暖放鬆,因他步履蹣跚,門口泊車的61歲黃姓泊車組長好心欲攙扶,卻被誤認要攻擊,反遭持槍近距離朝眉心攻擊斃命。黃嫌到案後供稱酒醒後發斷片,無法記得全案,經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鑄下大錯,很是懊悔;士林地檢署偵結全案,依殺人罪嫌將提起公訴。
據悉,黃坤仁並非幫派份子,但有槍砲、竊盜、強盜等前科,他平時常與朋友喝酒,酒後習慣赴天龍洗澡放鬆,每月至少消費1至2次,與死者沒過節。
起訴指出,黃坤仁到案後辯稱,當下酒醉,酒醒後發現斷片,無法記得在三溫暖外的行為,但後來看到監視器畫面才知道自己作為,很是懊悔;至於槍枝來源?黃嫌解釋,今年2月在萬華住處受人之所託,保管1支改造手槍與14發子彈。
檢察官調查,黃坤仁近距離射殺,子彈貫穿被害人腦幹橋區,雖經送醫搶救,仍因嚴重腦挫傷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痛批,黃嫌無視禁令,未經許可寄藏槍枝、子彈等違禁物,且因細故就持槍射殺被害人,應從重論處,依殺人罪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