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天天被性侵逾一個月 她提告後卻還住在他家...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如(化名)指控前男友的陳姓友人,出手毆打後再對她性侵得逞,之後1個月多月,還每天硬上她3到4次。陳男妹妹則說,小如提告後還繼續在她家住,全家人都覺得很奇怪。(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小如(化名)指控前男友的陳姓友人,出手毆打後再對她性侵得逞,之後1個月多月,還每天硬上她3到4次,陳男到案後否認供稱,兩人是男女朋友;陳男妹妹也則說,小如提告後還繼續在她家住,全家人都覺得很奇怪,新北地檢署認為全案僅有小如單一指述,認定陳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小如控訴,去年10月10日,她打算到台北看守所探視前男友,因當天喝了酒無法騎車,所以先搭計程車到陳男家,再一起去探視,但兩人因故爆發口角,陳男竟對她動粗還將她撲倒在床,強脫她衣褲硬上;同月11日至11月21日,陳男又在其住處,每日對她強制性交3到4次,怒告陳男涉嫌強制性交、傷害罪。
新北檢開庭時,陳男表示,跟小如在交往,小如每週會到他家住2到3天,開庭當天上午才回去;陳男妹妹也說,小如跟哥哥交往已有1、2年,常到他們家住,提告後,還是繼續來他們家住,全家人都覺得很奇怪。
檢方勘驗陳男住家附近監視器,發現小如提告後仍前往陳男家,與陳男家人互動正常,且小如第一次被性侵後,未求助報警、前往醫院驗傷,反而仍繼續住在陳男家,不符常情,經傳喚也未出庭,因此認定陳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