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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用電量大!老闆破壞電表偷2萬度 補繳19萬還判罰5萬

劉姓老闆為了節省用電量,累計半年竊電2萬6797度,少繳台幣19萬2768元電費,東窗事發後,不僅補繳電費,還被法院依詐欺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5萬元罰金,得不償失!(示意圖)

劉姓老闆為了節省用電量,累計半年竊電2萬6797度,少繳台幣19萬2768元電費,東窗事發後,不僅補繳電費,還被法院依詐欺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5萬元罰金,得不償失!(示意圖)

2019/07/31 15:2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夏天用電量大,劉姓老闆為了節省用電量,竟夥同友人撬開電表封印鎖、打開鉛封後,更動電表內部構件,另加裝電子零件,累計半年竊電2萬6797度,少繳台幣19萬2768元電費,東窗事發後,不僅補繳電費,還被法院依詐欺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5萬元罰金,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開設融資公司,為節省夏天用電,4年前7月間找來友人,花了台幣8千元撬開電表封印鎖、打開鉛封,再更動電表內部構件,及加裝電子零件,致電表失準,直至同年12月間,被台電稽查員發現才曝光。

台電核算劉6個月偷電度數達2萬6797度,少繳電費的利益合計台幣19萬2768元。

法院審酌劉為了減少電費支出,不思以正當節能方式節電,竟施詐以獲取少繳電費,致台電受有電費損害,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已繳清所欠電費,依詐欺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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