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曳引車高速狂奔 檢方3條罪侍候

曳引車拒攔檢,開進產業道路高速狂奔、還倒車撞毀警用機車、撞傷員警。(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今年3月王男酒後駕駛10餘公尺長的曳引車,違規迴轉,劉姓機車巡警發現後追捕,竟倒退撞警用機車,劉員受傷害坐上民重機車繼續追趕,王一路在鄉間道路高速狂奔,險象環生,經警開4槍,躲進乾枯水溝就逮,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檢察官認無殺人犯意,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品等起訴。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劉、莊兩名機車巡警,巡經潭子區環中東路與潭興路路口,發現大型拖板車違規紅燈迴轉,差點發生事故,劉員進行攔查,王男(56歲)拒檢,反而加速狂飆逃逸,這種大型曳引車在產業道路上高速狂奔,險象環生,中途王還一度停車,劉員機車正好趕到後方,他突然倒車,所幸劉員機車被逼倒後,趕緊跳離,機車則被撞及拖倒。
王男開大車進入產業道路,路越開越小,劉員沒機車後,熱心民眾騎機車過來大喊「要不要幫忙?上車!」,劉員跳上民眾機車繼續追捕,幾分鐘後對曳引車輪胎射擊4槍,王男棄車逃進農園,躲進乾枯的臭水溝,右膝受傷的劉員趕到發現,莊員也立即協助逮補。
王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我不想停車受檢,所以就逃跑讓警察追,倒車時不知道後面有人,只感覺撞到東西,後來就繼續往前開了」。
檢察官查出,當天王男在工廠與友人飲用啤酒後,王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7毫克,還開車違規迴轉,攔查不停,還倒車撞毀警用機車,致不堪使用。審酌王與劉原本不相識、無恩怨,且依現場狀況,並無殺人犯意,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品等罪起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酒駕的王男拒攔檢、最後躲進乾枯水溝就逮。(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