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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老爸曾詐死騙得千萬保險金 兒子竟也想詐領讓老爸死第2次

    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吳子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吳子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2019/07/06 23:1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吳姓男子28年前買六合彩欠下大筆賭債,竟找了一名身分不詳的重病男子冒名詐死,領走1138萬餘元的身故保險金,2015年自首詐保,因已逾追訴權時效,獲不起訴,沒想到兒子竟仿效老爸,2016年持父親的不實死亡證明書,再次向保險公司請領身故保險金,因請求權已逾時效不給付,吳子不死心提出申訴,保險公司察覺有鬼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吳子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990年間,吳男投保壽險,兒子是身故保險受益人,隔年,吳男因六合彩賭輸欠下鉅額賭債,想出以詐死方式詐領保險金還債,1992年5月,吳男在淡水一間醫院找到一名身患重病、無家人探望的羅姓病患,假扮羅男家屬,替羅男辦理出院,之後再以自己名字,幫羅男轉入其他醫院,同年6月,羅男就因缺氧性腦病變致敗血性休克、心肺衰竭而死亡,使醫師在不知情狀況下,開立吳男死亡診斷書。

    羅男病逝2天後,吳男就帶著不識字的母親到戶政事務所,以母親為申請人,辦理自己的死亡登記及除戶手續,之後再與當時年僅16歲的兒子到保險公司請領身故保險金,成功詐得1138萬餘元。吳男於2015年出面自首,因犯行已逾追訴權時效,涉嫌詐欺等罪部分,父子均獲不起訴。

    2016年7月,吳子食髓知味,明知父親還活著,又持父親的不實死亡證明,想再度詐領保險金,保險公司以保險金請求權逾時效通知不給付,吳子竟還再向提出申訴,被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提告。

    審理時,現年41歲的吳子坦承犯行,律師表示願上繳國庫6萬元,請求予以緩刑宣告,但法官認為,吳子知道父親詐領保險金,竟不思悔改仿效,可見遵守法令的自我約制能力不佳,因此認為不宜緩刑,加上迄今未跟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因此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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