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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市總圖講手機太大聲 男師搶手機制止反被罰

一名張姓男老師在高市總圖(圖),嫌楊姓女子講電話聲音太大,涉出手強行奪走她手機,造成楊女頸部、手部被劃傷,她報警提告。(資料照)

一名張姓男老師在高市總圖(圖),嫌楊姓女子講電話聲音太大,涉出手強行奪走她手機,造成楊女頸部、手部被劃傷,她報警提告。(資料照)

2019/06/30 23:0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講手機聲音過大也不能強搶手機制止,否則會吃上強制罪官司!

一名張姓男老師在高市總圖,嫌楊姓女子講電話聲音太大,涉出手強行奪走她手機,造成楊女頸部、手部被劃傷,她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以張男未用和平方法勸說,或請館方人員處理,依強制罪判處罰金6千元,另附帶民事求償獲判5千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擁有碩士學位的被告張男,是高雄某中學老師,2016年6月間到市立總圖書館,因不滿楊女在4樓女廁門外講電話音量過大,影響圖書館的安寧,涉嫌徒手搶下楊女手機,逕走到旁邊通道後,把楊女手機放在清潔箱上還她,被控搶手機時,造成楊女手掌側挫傷、左手腕挫傷等傷害。楊女還控取回手機時,遭被告反鎖困在通道內,報警提傷害、強制罪嫌,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張男坦承強取楊女手機,但否認有肢體接觸或造成對方傷害,承審法官認定被告奪人手機事證明確,但並非佔為己有,而是不想講手機聲音影響别人,不過為人身表,卻不用平和方法勸阻,判處6千元罰金。

法官審酌楊女傷勢輕微,認為張姓男子應沒有故意傷害,至於被告確實有反鎖1處門,但旁邊仍有2道門可通行,傷害等部分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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