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傷手 她向飼主求償3億!
何婦手背遭康婦的狗咬傷,求償3億多元,新北地院今僅判賠何婦提出的醫療單據1409元證明及1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示意圖)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扯!婦人被狗咬傷手,竟求償3億元!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康姓婦人2014年帶著3隻小狗出門,其中一隻咬傷何姓女住戶右手背,何婦怒而求償600萬1410元醫藥費及2億9588萬8590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今僅判賠何婦提出的醫療單據1409元證明及1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刑事部分,康婦已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2014年9月8日9時許,康婦帶著3隻小狗出門,其中2隻有牽繩、1隻無,電梯至1樓時,其中1隻牽繩小狗出電梯後,突然攻擊在1樓等候電梯的何婦,咬傷她的右手,造成何婦右手背表淺撕裂傷,事後何婦向康婦求償支出醫療費600萬1410元,精神慰撫金2億9588萬8590元,共3億189萬元。
康婦則說,當時沒有看到飼養的狗咬何婦,是對方主動表示遭她的狗攻擊,當下有說要送何婦去醫院遭拒,後來管委會有請救護車來,她對何婦感到很抱歉,但之後來一直沒有聯絡到何婦,所以不知道如何處理,何婦請求賠償金不合理,只願就有單據的部分賠償。
法官認為,何婦僅提出2張醫療費用收據共1409元,超過金額予以駁回,另精神慰撫金部分,考量兩人收入,本件精神慰撫金2億9588萬8590元過高,宜減為1萬元為適當,僅判康婦需賠償何婦1萬14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