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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男網友開房間被摸胸密訊2男索遮羞費 下場竟是這樣

少女和男網友開房間被摸胸密訊2男索遮羞費,2男反被控恐嚇取財遭起訴,(記者黃良傑攝)

少女和男網友開房間被摸胸密訊2男索遮羞費,2男反被控恐嚇取財遭起訴,(記者黃良傑攝)

2019/06/20 11: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15歲少女小玲(化名)和林姓男網友約高雄捷運美麗島站碰面,再一同到飯店開房聊天,小玲暗中通知友人李姓、劉姓男子趕來,另開房等候,小玲被林摸胸後訊息告知2男,衝入房內恐嚇林男付50萬元賠償,並通知林父趕來付款解決,經殺價36萬6千,林父才假提領真報警送辦,雄檢今偵結,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2人。

起訴書指出,2018年11月間,小玲和網友林男約見面再赴飯店休息,被告李男(29歲)、劉男(31歲)接到小玲通知,趕往該飯店另開一房,小玲被林摸胸數秒,佯裝上廁所虛應,再傳簡訊求助,2男衝入房內令小玲先離開,再恐嚇林男「不能空手回去台北」、「有3台車的人在飯店樓下等」、「看是要報還是叫父母來」。

林父聞訊趕來飯店,2人以台北行情價50萬元、可簽本票,不然要讓樓下的人痛扁他,劉男一度拿起垃圾桶作勢打人,使林男父子心生畏懼,林父討價還價稱能否付10萬元解決,雙方最後談好賠償36萬6千元,林父假意籌錢離開飯店報警逮人,2人否認恐嚇,辯稱有談到包紅包拿錢和解,並拍下被害人的身分證,不過,林男也被小玲控告涉嫌強制猥褻。

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林父懷疑兒子遭人仙人跳,強制猥䙝部分獲不起訴,李、劉2人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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