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別亂見!相約北上吃飯 妙齡女被騙到摩鐵性侵
小妤與潘姓網友相約見面,結果被載去摩鐵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網友見面務必謹慎!妙齡女子小妤(化名)與未曾謀面的潘姓網友相約北上參加一場飯局,飯後潘男以時間太晚隔日再回去,說服小妤同赴摩鐵過夜,豈料一進房,潘男就逼她呻吟助興自慰,最後還硬上性侵,小妤報案後才驚知潘男曾有槍砲、偷竊前科;高等法院日前認定潘男觸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2017年初,小妤透過聊天軟體認識潘男,同意一同北上台北參加飯局,兩人先約在台中高鐵站見面,潘男再載她北上赴約,吃完飯後,潘男以時間過晚、在台北還有工作等理由,說服小妤入住摩鐵。
沒想到潘男一進房後就獸性大發,不顧小妤反抗,強脫其衣褲,威脅小妤要在他自慰時呻吟助興,甚至強逼她幫忙打手槍,而後潘男覺得不過癮,進一步要求她口交,遭到拒絕後,潘男惱羞成怒,強行性侵得逞。
小妤受辱感到下體疼痛,要求上廁所休息,沒想到潘男竟趁機拍裸照,威脅她幫忙打手槍,否則就要散布裸照;小妤懼怕私密照外流,無奈任憑擺佈,慘遭潘男二度指侵、性侵;小妤假意配合,趁他不注意之際,以手機向友人求救。
朋友接獲訊息,火速衝到摩鐵救人,潘男見旅館人員和友人敲門才罷休;小妤返家後越想越怒,不願姑息惡狼,報警處理,指認潘男時驚知他有槍砲與竊盜等前科,一時嚇到說不出話來。
潘男自知事情嚴重性,主動求和,雙方協調後以80萬元和解,一審考量雙方已和解,輕判3年2月,想不到潘男開的是芭樂票,頭期款20萬元都沒兌現,讓檢察官跳腳,上訴要求加重刑期。
高院審理後認為跳票事實明確,已沒有輕判理由,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半,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