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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判3年6月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喊冤:會再上訴

投縣議員曾振炎上屆詐領助理費被判刑3年6月,他說自己是冤枉的,一定會上訴。(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投縣議員曾振炎上屆詐領助理費被判刑3年6月,他說自己是冤枉的,一定會上訴。(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2019/05/28 22:1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在上屆議員任內,被檢舉與妻子以曾姓親友之名,擔任公費助理,共領走199多萬元助理費,南投地院近日將他依利用職務取財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曾振炎說,自己是冤枉的,規定公費助理不得逾8萬元,自己每月助理費逾10萬元,怎可能用人頭詐領?會提上訴,盼司法還清白。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曾振炎從2014年12月就任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只僱用吳姓男子擔任公費助理,但與妻子用另3人的名義擔任助理,詐領助理費合計領走199萬餘元,助理費都由曾妻侯女提領走。

曾振炎一案是在去年3月由檢方指揮調查站偵辦,當時傳喚17人到案,檢方去年5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罪嫌起訴,南地院經一年審理近日審結判決。除了曾振炎被判刑,曾妻也被判刑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其餘3人被判緩刑2年。

曾振炎今天對被判刑一事大聲喊冤,指他每月助理費就支出逾10萬元,比公費助理最高8萬元還多,這中間有些被誤解,會再上訴,盼還給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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