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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遭後車撞落高架橋下身亡 闖禍男被判賠這些錢…

台南地院判把鄭姓孝子撞落高架橋下身亡的楊姓男子須賠217萬多元。(資料照)

台南地院判把鄭姓孝子撞落高架橋下身亡的楊姓男子須賠217萬多元。(資料照)

2019/05/23 00: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7年9月2日上午近8點,事母至孝的鄭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南歸仁區台86線快速道路西向東路段,遭後方楊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高速猛烈撞擊,鄭男連人帶車衝出水泥護欄、摔落高架橋下傷重身亡。近7旬的鄭男母親向肇事被告提告求償喪葬、扶養與精神慰撫金共217萬多元,一審法官判准。

判決指出,前年9月2日上午7點48分左右,楊姓男子開車載著徐姓女子,在歸仁台86線外側車道高速行駛,車子開到東向15.4公里高架橋處時,鄭男駕駛的車子就在楊男座車前方,兩車沿同一車道同向行駛。

當時天候晴、路況良好,楊男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逼近鄭男座車時,高速從後追撞,導致鄭男的車子失去控制、衝出路旁水泥護欄,連人帶車摔落幾米深的高架橋下,鄭男身受頭顱骨折與出血重創,當場死亡。

鄭男母親泣訴,平日與鄭男同住,兒子很孝順,令她深感寬慰,沒想到楊男的重大過失,讓她白髮人送黑髮人,是人生最大的悲劇,為此提告求償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共417萬多元,扣除已領取的汽車強制責任保險金200萬元,要向肇事的楊男求償217萬多元。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審認楊男對此車禍發生確有過失責任,依鄭母所提相關求償金額單據、保險證明,判楊男須賠這筆錢給鄭母,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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