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妻被捉姦辯「打手槍」 法官不信:興奮之際 豈有不姦淫?
偷吃人妻被捉姦辯打手槍,法官不信:興奮之際 豈有不姦淫?(示意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在汽車旅館與人妻偷情,警方捉姦取得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黃男辯稱是看A片打手槍所留,但法官打臉他「興奮之際,女方又在床邊,豈有不與女方姦淫之理?」,不但判他有罪,還須賠20萬元給女方配偶。
判決指出,106年5月間,李姓男子發現妻子林女與同事黃男過從甚密,經調查後發現林女和黃男多次相約共同出遊、約會、牽手,甚至還三度相約到汽車旅館偷情;李男報警請警方協助捉姦,警方到場後,在旅館取得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和床單,經送鑑定後,確認衛生紙團和床單沾有黃男的精液。
開庭時,黃男辯稱自己和林女只是單純的同事關係,並沒有發生逾矩的行為,被驗出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和床單,是他帶林女到汽車旅館休息時,林女睡在沙發上,他躺在床上看A片,然後打手槍所留,自己跟林女沒有發生性行為。
但法官認為,床單及衛生紙不但驗出黃男的精液,甚至還有林女上皮細胞層,且依常理判斷,「黃男興奮之際,林女又在床邊,豈有不與林女姦淫之理?」,於是刑事部分判他徒刑4月定讞;民事部分,李男提一百萬元求償,法官審酙雙方財力和侵害程度,判黃、林兩人應賠20萬,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