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科驚爆「摸乳巷」 園區OL人心惶惶
竹南鎮科學路45巷內,接連發生園區上班女性遭襲胸事件。(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接續2次在竹南科學園區的竹南鎮科學路45巷內,對落單的園區女性上班族,伸鹹豬手襲胸,引發在園區上班的女性人心惶惶,視該條巷子如「摸乳巷」,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陳男。苗栗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應執行拘役75日,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陳男於去年12月1日晚間6點18分許,騎機車行駛竹南鎮科學路45巷內,見A女獨自行走,乘A女不及抗拒,以右手觸摸A女胸部,旋即騎車離去。今年1月6日晚間6點20分許,陳男騎車於科學路45巷內,又見B女落單,再次乘B女不及抗拒,以右手觸摸B女胸部得逞。
A、B女被性騷擾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陳男,陳男也坦承犯行。因A、B女都是園區科技廠的上班族,都在該條巷內租屋,而巷內另有不少出租套房,接續爆發襲胸事件,也引發在園區上班的女性驚恐,視該條巷子如同「摸乳巷」。
檢方調查,陳男騎機車在巷內等待,見年輕女子落單行經時,對其性騷擾,且在同一地點多次犯案,造成行經該處的年輕女子人心惶惶、嚴重影響社區安全。但檢方考量陳男無前科記錄,應屬病態情節,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陳男為逞一己私慾,於晚間見A、B女獨自行走於道路時,趁2女不及抗拒之際,觸摸2女胸部,顯不尊重他人對於身體之自主權利,造成2女心理傷害,且對社會治安產生不良危害,衡酌陳男犯後態度及前無犯罪紀錄,2次犯行,各判拘役40日,應執行75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