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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飛進安全帽害他撞違停汽車 騎士獲賠219萬

駱男4年前凌晨騎機車時,突然有蟑螂飛進他安全帽鏡片,他緊急靠路邊停車卻撞上楊男違停紅線的汽車摔傷,怒告楊男求償467萬元,高等法院認定駱男本身也有五成過失責任,判可獲賠219萬元。蟑螂示意圖。(法新社)

駱男4年前凌晨騎機車時,突然有蟑螂飛進他安全帽鏡片,他緊急靠路邊停車卻撞上楊男違停紅線的汽車摔傷,怒告楊男求償467萬元,高等法院認定駱男本身也有五成過失責任,判可獲賠219萬元。蟑螂示意圖。(法新社)

2019/05/06 19: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市駱姓男子4年前凌晨騎機車時,突然有蟑螂飛進他安全帽鏡片,他緊急靠路邊停車卻撞上楊男違停紅線的汽車摔傷,且須整型除疤,經鑑定勞動能力減損23%,怒告楊男求償467萬元,高等法院認定駱男本身也有五成過失責任,判可獲賠219萬元。

28歲的駱男,2015年7月21日0時15分騎車時,突然有蟑螂飛進他的安全帽鏡片內,他欲緊急靠邊停車時,不料楊男將座車違停在馬路紅線上,導致他無法閃避撞上,受有下巴不規則穿透傷、下唇多處錯裂傷、下排牙齒斷二顆、下巴骨開放性骨折、右膝、左下肢挫傷、左睪丸腫等傷勢,經扣除楊已先賠償的50萬元,要求應再賠償他467萬多元。

楊男辯稱,駱男雖自稱當時因安全帽內飛入蟑螂,欲將蟑螂撥開才撞上他停靠路的車子,不過,當時為晚上12點,四線道上幾無其他車輛行駛,駱男不致於因他違停以致有閃避不及的問題,可見駱有超速,並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責任,應可以過失相抵。

一審依鑑定結果,認定駱男有3成過失責任,另依台大醫院鑑定認為駱男因此事故受到勞動力減損23%,而駱男可請求賠償總金額是411萬多元,依3成過失比例計算,楊須賠償288萬元,經扣除楊已支付的50萬元賠償,尚須賠償駱男238萬元。

上訴後,高院依據車禍鑑定報告,認定駱男騎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主因,楊男的車子在紅線違停,是肇事次因,當時沒有減速,是以30多公里時速撞上楊男汽車後方,將駱的過失比例提高為5成,因認定駱可請求楊賠償437萬2千多元,扣除駱有一半過失責任後,駱可獲賠218萬6千多元。

高院指出,因楊先前已賠償50萬元,以及駱已領的強制險理賠金77萬餘元,因此,218萬多元扣除此2項金額後,楊男還須賠償駱男92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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