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遭警衛上鎖起爭執 社區總幹事怒告2人偷鎖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審理後認為,機車價值高於大鎖價值,兩名被告無偷鎖犯意,未構成竊盜罪,予以不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1月中旬,騎車去探視父親,回家時卻發現機車被社區警衛上鎖。李父向警衛要求解鎖時,被要求支付300元。父子2人心生不滿,僱小貨車將機車連同大鎖載走,馮姓總幹事對父子2人提出竊盜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審理後認為,機車價值高於大鎖價值,兩名被告無偷鎖犯意,未構成竊盜罪,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李男於11月12日深夜11時許騎乘機車到父親居住的社區探視他,隔日凌晨要回家時,發現機車遭人上鎖,便請父親出現協助處理,但該社區警衛表示機車違規停放,必須付300元才能解鎖。
李姓父子認為警衛說法不合理,不願繳納300元解鎖,便找來張姓友人開著貨車將上鎖的機車連同大鎖一起載走;馮姓總幹事認為社區財產遭載走,憤而對兩父子提出竊盜告訴。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機車價值明顯高於大鎖,李姓父子只是想將機車載走,並非偷鎖,主觀上無竊盜犯意,予以父子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