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1秒代價5萬!肘襲美魔女酥胸 公車癡漢慘了

胡姓男子酒後搭公車,趁隙以左手肘,頂婦人右胸1秒。基隆地院審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胡拘役50天。(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好貴,襲胸1秒判罰5萬!
68歲胡姓男子酒後搭公車,見排隊等公車婦人有著傲人上圍,趁公車靠站時,趁隙以左手肘,頂婦人右胸1秒。基隆地院審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胡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無業的68歲胡男,去年8月間某日傍晚5點,酒後搭基隆市104號公車,見站在他左後方的40歲陳姓婦人有著傲人上圍,等公車靠站時,向左橫移,藉故插隊,再趁隙以左手肘突襲陳婦右胸1秒。
陳婦不甘被襲胸,上車後與胡爭執,大罵:「你為何用摸我胸部?」見胡不發一語,陳婦要求公車司機把車開到基隆市警局信六路派出所報案。
法院審理時,胡否認犯行,堅稱當時是下班、下課時間,人很多,他沒有碰到陳女的胸部,如果他有犯法的話,為何沒逃跑,反控陳女想向他要錢,才會指控他襲胸。
法院勘驗公車監視器拍攝車體外的監視畫面發現,胡在公車靠站,移動身體向左插隊時,左手肘突然以不小幅度向後抬起後彎曲,以手肘突襲陳女胸部意圖明顯,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