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當事人宣稱「花30萬能買通法官」 律師慘了
姚姓律師被控是司法黃牛,向當事人宣稱花錢能買通法官,事後遭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姚姓律師接受涉入貪汙案件的某專勤隊警員委任時,竟聲稱自己和法官熟識,只要花30萬便能買通法官;但專勤隊員出庭時訊問承審法官緣由,才知姚是「司法黃牛」。案經士林地檢署調查,日前依詐欺罪起訴姚姓律師。
起訴指出,承辦檢察官收案後傳喚多名曾委任姚姓律師的當事人作證,發現姚就是「司法黃牛」;然而,姚到案後辯稱,收取的30萬包括在律師費、律見費在內。但檢方以姚重複收費,且要被告認罪獲輕判同時,又向被告表示「法官收賄後會判無罪」,顯與常情不符。
檢方在起訴書內痛批,姚姓律師罔顧當事人訴訟利益,傷害全體司法人員信譽,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