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坤業接受請託關說有違失 檢審會4/19討論懲處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被認定未依照相關規定接受陳情,將送檢審會研處。(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陳情,被高檢署認定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先暫調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等到正式調查報告出爐後,將交由4月19日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懲處。
邱太三代案件當事人向彭坤業轉知陳情,彭坤業遂指示公訴檢察官與當事人繼續認罪協商,未通知政風單位,被高檢署認定此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的「請託關說」規定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的處理流程。
而在案件調查期間,案情尚未明朗前,法務部為了避免桃檢人心浮動,影響檢察長的領導統御,上月底依循往例,把彭坤業從直轄市的檢察長平調到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靜待調查杜絕爭議。
如今調查結果出爐,彭坤業與公訴主任檢察官蔡正傑被認定有違失,法務部將把兩人移交4月19日的檢審會議處;邱太三則因已離開檢察體系,不受法務部的職務監督。
至於外界質疑彭坤業從桃檢檢察長調任高檢主任是否為高陞?法務部強調,彭坤業在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前,先行調離檢察長一職,並依規定徵詢檢審會意見後,循往例(直轄市檢察長卸任後大多調任二審主任檢察官)調任台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故該次調動並非懲處(因當時全案及有無相關責任均仍在調查中),更非升官,而是平行職務調整,以靜候本件調查 。
現調查報告已出爐,法務部指出,將依調查結果送請檢審會依法審議,並視審議結果適當調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