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否認是通緝犯 警使出這招秒認罪
林姓慣竊看著警方隨身電腦中顯示出自己遭通緝的畫面照片,仍是打死不認就是自己。(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五中隊,晚間許在林森北路與錦州街口巡邏,巧遇「鷹眼專案」列管但一直拒不到案的林姓慣竊,正騎著腳踏車悠哉的在騎樓閒逛,員警立即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件,但林男卻故意謊報,即使電腦畫面顯示著他的照片,和不斷跳出的「查捕要犯」警示,林打死不認就是自己,員警只好帶他按指紋查驗讓對方俯首認罪。
警方表示,林嫌是北市警方列管的慣竊,因竊盜案被判刑4個月卻拒不到案執行,去年12月被台北地檢署依竊盜案發布通緝中。
林嫌是在被警方臨檢時戳破身分,並拿出警用行動電腦顯示出的檔案照片與他本人作比對,即使照片中的人與他幾乎完全相似,但林嫌仍不斷堅稱不是他。
員警只好陪著林嫌演戲,再要對方報出身分證號碼,但林嫌又改以「記錯身分證號!」、「我忘記了」、「我記錯了」、「我想不起來」等藉口來搪塞拖延,打定主意就是不認自己。
員警為讓林男心服口服,便將其帶往中山分局比對指紋,才讓林男啞口無言、當場認罪,全案並於偵訊後,將林男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