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前董座許金龍 2億元交保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抗告,確定許金龍交保。(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前董事長許金龍一審判刑18年,二審改判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沒收12億元,三審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院2月裁定讓許金龍2億元交保,但因無錢而暫續押,直到本月11日許金龍的妻子籌齊2億元辦保,許當天隨即在看守所獲釋;檢方認為許仍有逃亡之虞,不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但今天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交保。
許金龍涉嫌利用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另藉由回售造成樂陞損害,又涉操縱股價、美化財報、侵占公司款項等罪,高院去年11月29日二審宣判,從18年改判12年徒刑,因全案已上訴三審,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代三審最高法院召開強制處分庭,今年2月裁准讓許金龍以2億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每晚8時至9時間須至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
檢方認為許金龍仍有逃亡之虞,交保難以確保後續審理與執行,立即提出抗告。但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裁定中,已充分說明以重金交保、每日報到足以取代羈押手段的理由,因此駁回抗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