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二審宣判 律師:許金龍將上訴、沒錢辦交保
樂陞案二審宣判,許金龍的律師絲漢德指出,許多有利許的證據未獲採納,許無不法意圖,將上訴最高法院,還其清白。(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台北地院重判董事長許金龍18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並追徵沒收7.4億元犯罪所得,高等法院審理時許數度訴泣訴喊冤未犯罪,但認定屬卸責之詞,今改判判許金龍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另准以2億元交保,許的律師絲漢德指出,許多有利許的證據未獲採納,許無不法意圖,將上訴最高法院,還其清白。
針對高院准許許金龍以2億元交保,但限制出境、住居、出海,每天晚8至9時須到轄區報到的裁定,律師絲漢德肯定高院裁准許金龍交保,但2億元交保金算是天價,許並無財力可以辦理交保,今將和在押的許商量上訴、辦理交保事宜,若有必要,將和高院協商,希望能降低保釋金。
絲漢德也指出,台北地院當初將許金龍收押,是認許是樂陞的董事長,有逃亡之虞,不過,許是案發後仍主動從國外回國處理樂陞案,且他現在已不是董事長,並無逃亡可能,加上許願意配合高院給予境管等相關強制處分措施,也會主動交出護照,因此樂見裁定許交保。
全案緣於樂陞2016年5月底宣布,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創最高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樂陞市值蒸發逾183億元,去年10月19日黯然下櫃,估計造成上萬名投資人血本無歸。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許金龍聲押獲准,並求處30年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