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婦遭撿屍性侵後竟成死屍 暴力男友和撿屍男都判刑定讞
情境圖與新聞無關。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南市51歲陳姓婦人5年前泥醉陳屍在汽車旅館套房,檢警循線發現案情不單純,她的同居男友劉聰明前一晚嫌棄她酒醉失態、讓他沒面子,痛毆她一頓、害她後腦勺重擊地板,劉男行凶後憤而離席,劉男的同席友人劉長霖見陳婦不省人事,趁機「撿屍」帶到摩鐵性侵,不料竟成了真屍;二審依傷害致死罪將劉聰明判刑7年半,乘機性交罪判劉長霖3年2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2014年12月9日晚間,陳婦與在工地打零工的雙劉男和梁姓男友人到碳烤店飲酒用餐,再到卡拉OK店續攤,劉聰明見陳婦不勝酒力醉倒,有失他顏面,竟朝她的臉潑酒、呼巴掌、用腳踩臉想叫醒她,但都沒成功,又用力把她拖下沙發,導致她後腦重重撞到水泥地板。
劉長霖和梁男覺得氣氛不對勁,決定提前結束聚會,劉聰明氣呼呼地率先走人,把女友留給2友照顧,梁男也稱隔天要早起上班而先閃人,劉長霖攔計程車帶陳婦投宿台南市區某汽車旅館,陳婦仍昏迷不醒,他央請運將和摩鐵服務生與他合力將她抬進2樓套房,再脫她衣物性侵得逞,劉男停留1個半小時後自行離去。
隔天中午檢警接獲摩鐵報案,相驗初判是陳婦是酒醉被自己的嘔吐物噎死,但解剖赫然發現她頭部遭重擊、致命傷是顱內出血,生前下體有遭侵入跡象,提升為性侵命案。
檢警循計程車等線索,查出劉長霖涉案,劉男到案後承認酒後起色心性侵她,但自認不是他弄死的,供出前一晚劉聰明曾經痛毆陳婦,有撞到頭,才會致命。
劉聰明只承認有打她臉,否認踹臉、拖人撞地,自認後腦傷勢不是他造成的。但目擊全程的卡拉OK店服務生指證歷歷,且鑑定報告也認為,依傷勢與各處所的相對位置研判,致命傷應是在卡拉OK店造成,而非在計程車、摩鐵搬運途中撞到所致,法院一審至三審都因此認定是劉聰明的犯行導致陳婦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