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失利又被查到涉賄 前桃市議員蘇志強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蘇志強。(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在去年底九合一大選爭取連任失利的52歲無黨籍前桃園市議員蘇志強,選舉結束後被檢調查獲涉嫌於選舉期間,將賄款交付給59歲李姓女樁腳,由她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蘇志強、李女。
蘇志強是去年桃園市第2屆議員第14選區(山地原住民)侯選人,起訴指出,蘇志強為爭取連任成功,去年10月29日趁著在復興區中正路舉辦澤仁里問政說明會時,將裝有3萬元賄款的白色信封袋交給李女,委託她向選民買票。
起訴指出,李女拿到賄款後,先後以每票1000元代價,由她自己或委託其他選民,向姚、高李、高、王、溫、宋、李姓等選民買票,交付賄款時並交代「請投票支持蘇志強」、「這是志強叔叔的,投票要投給他」等語。
桃園地檢署、桃園市調處接獲情資後,去年12月、今年1月發動兩波搜索,李女一度被收押、蘇志強獲15萬元交保;李女偵訊時坦承全部事實,涉嫌收受買票錢的選民也坦承收賄,蘇志強則矢口否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蘇志強、李女。
第14選區共有8人參選,蘇志強拿到2079票,位居第4名,成為「落選頭」,以第3高票當選的陳榮基,去年12月就因涉賄被起訴,並被檢方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若判決確定,蘇志強原本是遞補第一順位,外界還期待他與妻子、現任桃園市議員王仙蓮,屆時能成為桃園市議會首對「議員夫妻檔」,如今他同因涉賄被起訴。
不過,依據「選罷法」規定,民事當選無效須在1年內有結果,陳榮基若是被判當選無效,蘇志強僅有刑事賄選的部分在審理,他仍可遞補、宣誓就職,檢方只能在他公告為當選人後,再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等於蘇志強至少可有1年的議員任期。
若是蘇志強民事也被判當選無效,依法由第5高票者遞補,不過,第5高票的無黨籍參選人邱志成僅拿到1106票,未超過最低票數當選人陳榮基2294票的一半,依「選罷法」第74條規定無法遞補,屆時本屆桃園市山原選區議員將僅剩2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