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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隔天取車時收費規則變了! 他被多收向消保官申訴

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見圖)指出,雖然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有變更,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資料照)

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見圖)指出,雖然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有變更,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資料照)

2019/03/08 12:55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一名孟姓男子近日從台北到新竹市遊玩,在巷弄中找到一處全自動管理系統的平面停車位,原本費用公告每30分鐘收費20元,孟男將車停放整夜,隔天取車時竟發現收費規則更動,改為20分鐘收費20元,等於由每小時40元增加為60元,因現場無人管理,孟男當下只好先付款取車,之後向市府消保官申訴。

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指出,他實際勘查,發現停車場公告確實由每30分鐘改為每20分鐘收費20元,即使如此,民眾將車輛停放跨夜後,第二日的消費方式儘管有異動公告,計費方式仍應以民眾停放車輛當天所見的公告為主,雖然孟男停車第二日的收費方式有變更,但其停車全程都應以第一日的收費方式計費。

劉興振說,他接獲孟男投訴後,打電話給該停車場管理公司,對方指出,因孟男停車跨日,在繳費時機器已經設定變更收費金額,造成消費爭議,停車場管理公司願意將溢收款退回車主,對造成消費者不便感到抱歉。

劉興振提醒,民眾外出使用停車場前,務必觀察停車場收費規則,不少私人經營停車場收費標準不盡相同,若停留時間較長,採計次或計時收費總價差很大,建議要多考慮、多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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