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拚「5度無關」?繳清罰款隔天又酒駕 這回確定要坐牢
高雄高分院認為嚴姓男子5度酒駕,情節重大,判決上訴駁回,確定要入監服刑。(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嚴姓男子去年繳清酒駕罰款,隔天又喝酒開車上路被查獲,經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8月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他5度酒駕,情節重大,判決上訴駁回,確定要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2018年8月10日晚上,嚴男在朋友住處飲酒後,開著小貨車要返家,途經同盟一路與松江街口,和宋姓女子騎的機車擦撞,酒測值為0.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嚴男辯稱吃薑母鴨,不知裡面酒精那麼重,地院法官調查,他明知薑母鴨有加米酒,應可預知所含酒精濃度高,且酒測值遠高於法定標準0.25毫克,事證明確,並認為他5度酒駕,情節重大,判處徒刑8月。
嚴上訴表示,他身負房貸,妻子為外籍配偶及家中有年長雙親要撫養,重擔全在他身上,並與對方達成賠償共識,請求從輕發落。
2審合議庭法官指出,國家曾給他多次緩起訴、易科罰金,卻不知記取教訓,認定這種處分無法預防他再犯,且考量目前社會因酒駕致傷亡人數不斷攀升,他日後若再酒駕導致更嚴重死傷,恐更難承受後果,判維持原判決,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