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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打死竹聯大哥 主嫌只判14年

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前排中)遭人擄走凌虐致死,3嫌判處11年至14年徒刑。(資料照)

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前排中)遭人擄走凌虐致死,3嫌判處11年至14年徒刑。(資料照)

2019/02/12 16:4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李灝、李志嘉及陳柏安去年6月擄走竹聯幫南堂南賢會前會長陳智強圍毆,並剃他頭髮、拿熱鐵條燙他,凌虐3小時,不顧被害者全身是血,還持膠帶將他勒死,連舌骨都斷裂;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3人在偵查機關尚不知悉其等殺人前自首可減刑,依殺人罪判3人11年至14年不等徒刑。

檢方起訴時認為,陳智強是竹聯幫南堂新生代大哥,前年4月出獄後經營傳播公司,他與闕姓應召站業者是好友;同年12月間,因闕男與楊姓同業有利益糾紛,各自撂人談判,闕找來陳男斡旋,楊則找美鷹會助陣,由於談判破裂,雙方大打出手,因陳男態度強硬,自稱「南港殺強」,被美鷹會視為眼中釘。

檢警調查,美鷹會數次放話欲修理陳男,命李灝等人打探行蹤,得知他常把車停在南港興中立體停車場,偷偷在車底下裝GPS衛星追蹤器,以記事本記錄作息。

不過,法院認為,不能只憑闕男證述就認為李灝等人與美鷹會有關、或受美鷹會之託殺人,最後依李灝供述判定,陳、李曾因「行走、碰撞」衝突,之後,陳男派人毆打李男而引起殺機。

去年6月23日早上,李灝與綽號「阿國」男子及李志嘉、陳柏安,趁陳男取車時,上前「蓋布袋」圍毆,強押載到新北市鶯歌三鶯路的鐵皮屋,由阿國及陳柏安在外把風,李志嘉在屋內監控有無人接近及被害者是否反擊。

李灝隨即持鐵條、鐵鎚、球棒等物毆打陳男,脫他內褲塞嘴、剃掉他頭髮,還拿瓦斯噴槍把鐵門拉桿燒紅,戳燙背部及臀部,凌虐3小時後以黑色膠帶勒脖子,被害者因窒息及失血外傷死亡。

3人均否認有殺人之意,合議庭認為,李灝所為明顯欲致被害人於死地,而李志嘉、陳柏安明知李灝計畫,仍參與且過程中均未離去或質疑,「全無是非」與李灝一同實行殺人計畫,均依殺人論罪。

不過,合議庭認為,被害者遭擄走後,警方雖調閱監視器發現他遭人毆打強押上車,但尚不知是李灝等3人所為,且並無事證可證明警方已知悉被害者遭3人殺害,李灝等3人當晚自行投案,符合自首規定,可減刑,判李灝14年、李志嘉12年、陳柏安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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