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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願打官司也要拋下生病老母 「狠心」男獲法官相挺…

陳男年幼時就被母親拋棄,由保母一家人養大,因此打官司拒絕扶養生母。(示意圖)

陳男年幼時就被母親拋棄,由保母一家人養大,因此打官司拒絕扶養生母。(示意圖)

2019/01/27 00: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去年得知母親生了重病、沒有收入,但是陳男拒絕扶養她,花了數個月打官司,才在庭上說出他的理由:他從小被遺棄在保母家,每次都期待父母能來看他,但直到小學再也看不到父母的身影,父母錯過他人生中的每一次重要時刻,連結婚都是由李姓保母夫妻主婚;老母親聽完後當庭沉默,沒有隻字片語辯駁。而法官得知陳男的坎坷童年,依據民法1118條之一,免除陳男對陳母的扶養義務。

陳父在陳男剛出生不久,就與小三另組家庭,陳母為了工作打拚,將陳男送到李姓保母家中,李姓夫妻原本沒有從事保母的工作,家庭結構完整,與女兒同住,兒子則到外地讀書,他們看著還在襁褓中的陳男,決定當他的保母,陳母也一次付清半年保母費。

原本陳男父母每個星期都會到李家看陳男,每次都會帶一些嬰兒用品,減輕李家負擔,等到陳男稍微大了一點,偶爾也會到李家來接陳男,帶著年紀還小的他出去玩,但從來沒有接回家過,讓陳男每次都很期待生父、生母到來。

直到半年後,陳母再也沒有付給李家半毛錢,來看陳男的頻率也越來越少,李家認為陳母可能日子也不好過,沒有多加催促,把陳男當成自己的孩子養,但是陳男上了小學之後,陳男的父母就再也沒有來過。

李姓夫妻就這樣把陳男一路從襁褓養大成人,而陳男長大後疑似對生父母感到失望,再也沒有與父母往來,反而是出社會後,只要放假有空,還會回保母家探望李姓夫妻。

陳男結婚那年,將保母夫妻視為父母,邀年邁的保母夫妻當的主婚人,李家也全家參與婚禮,為他祝福。

如今,李姓夫妻已過世,但陳男的生母因為年邁又重病,已經一年沒有收入,去年找上了陳男,但陳男拒絕扶養生母,狠心打了民事官司。

法官傳喚李家保母的女兒作證,聽完李男在庭上的深情告白,陳母沒有隻字片語反駁,法官認為陳母在兒子年幼時,沒有正當理由卻未盡扶養義務,所以依該法條的規定,依據民法1118條之一規定,免除陳男扶養生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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