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著看著我!女友慫恿他偷父母錢判罰
2019/01/20 22: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邱姓男子與陳姓女友都有拉K惡習,去年間,他受到女友譏諷、慫恿:「沒錢就去搶去偷、你去搶你爸媽的店阿」,竟真的騎車載著女友到父母的豆漿店,摸走2000元現金,拿來購買K他命與女友一起吸食,其父母報案後,新北地院依教唆犯竊盜罪,判陳女罰金5000元,至於邱男則因親屬間竊盜屬告訴乃論罪,其父母撤告獲判公訴不受理。
不過,邱男在犯下本件竊盜案後,還曾闖進父母的豆漿店,佯裝欲打開瓦斯鬧事,趁父親阻止時,搶走邱父口袋中的8000元現金,觸犯搶奪罪,合議庭審酌邱男父母同意給予緩刑,判邱6個月徒刑,緩刑2年,但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
檢警調查,去年6月11日,邱男與陳女爭吵完後,想吸食毒品,受到陳女慫恿:「你沒有錢就去偷去搶、你去搶你爸媽的店阿」,馬上騎車載陳女到豆漿店外,由邱男進入下手竊盜,隨後自行逃逸購買毒品,回家與女友一起吸食。
陳女因此被依教唆竊盜罪嫌起訴;她辯稱;「我是在激他(指邱男),是逆向操作、說氣話及反話」。
合議庭調查,邱男在偵查時坦言,他雖有吸毒,但從未想過動父母的錢,當天吵架後女友提議去搶父母的店,還「笑著看著我」,他自覺被看不起,才決定「做給她看」,案發時,女友也有對他的父母說:「你們就讓他去吸毒阿,反正你們也沒辦法阻止他」。
合議庭認為,邱男確因女友出言提議而犯案,他雖在審理時改口:「女友勸我不要施用、沒有慫恿我」,但這僅是事後偏袒之詞,不足採信,加上陳女明知男友要犯案,卻未阻止,還陪同前往,甚至勸邱男父母不要阻止,並一起吸毒,根本不是氣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