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飯店要住2個月 7小時連本帶利把房錢偷回來
何女在櫃台處東翻西翻偷錢。(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36歲何姓女子,日前深夜時刻跑到台北市館前路一間旅館,拿先前偷來的他人證件辦理入住,還告訴飯店人員「我要住兩個月」,並先支付2萬多元的費用,聲稱剩餘費用會再結清;飯店人員以為遇到「大戶」,立即接待她入住。不過,何女只住了幾個小時,隔天清晨6點她就跑到櫃台,趁沒人看守之際偷走櫃台內現金近7萬元,隨後搭計程車返回台中住處。
警方獲報,一開始以飯店登記的資料追查,沒想到一查才發現她冒用他人證件,警方再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她搭上計程車,警方再根據車籍資料找上司機,循線到她台中住處逮人。
何女被逮後否認偷錢,辯稱當天早上6點是到櫃台處尋找手機充電器,還說她後來搭車回台中,是因為接到家人電話,要她前往台中找親戚。不過由於她行竊過程被明顯拍下,警方仍將她依竊盜罪嫌送辦。
何女行竊後帶著行李準備落跑。(記者王冠仁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