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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潘丈夫江欽良詐貸案 投檢以背信等罪起訴求重刑

江欽良涉詐貸等案,投檢今天起訴並求重刑。(資料照)

江欽良涉詐貸等案,投檢今天起訴並求重刑。(資料照)

2019/01/04 10:19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小潘潘的丈夫、南投商界聞人江欽良,涉向農會詐貸案,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檢方以江等人利用人頭當購地合夥人,動用其寶島曼波文化商城公司的資金購地,再向農會申請貸款,涉犯背信、偽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等罪嫌,因江欽良在證據明確下猶飾詞狡辯,並無悔意,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對檢方起訴,江欽良本人還未有回應。

江欽良近日因其經營的草鞋墩夜市宣布結束營業,攤販向監察院和他陳情,都重提官司拖延、營運電腦主機檢方不歸還等問題,讓這樁社會矚目案件就度被關注,而江本人早上才發聲明,在檢方歸還電腦主機前,夜市場地無償提供攤販做生意,1個小時後,地檢署即通知該案偵結並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江欽良向草屯鎮農會辦理貸款,以張、洪兩名人頭名義購買草屯鎮日新段土地,並利用不知情的地政士至南投縣草屯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江欽良再以草屯鎮新南埔段土地作為擔保,以李劉兩人暨不實買賣契約私文書向草屯鎮農會辦理貸款,並至草屯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涉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等罪嫌。

此外,江也以恆春鎮龍泉水段土地作為擔保,同樣用盧姓等8名人頭暨不實買賣契約私文書向恆春鎮農會辦理貸款,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還有用恆春鎮龍泉水段土地作為擔保,再以多名人頭暨不實買賣契約私文書及不實資力證明,向草屯鎮農會和長治鄉農會辦理貸款,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

涉違反公司法的部分,是因庭安公司所收取的全部股款,由登記名義盧姓負責人退還給實際出資人江欽良,江涉犯公司法第9條第1項罪嫌。

對於南投檢方以多條罪嫌起訴,江欽良本人尚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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