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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要做筆錄 他天殘腳勾電腦螢幕下場是…

蔡男不爽要做筆錄,故意破壞電腦螢幕。(記者王捷翻攝)

蔡男不爽要做筆錄,故意破壞電腦螢幕。(記者王捷翻攝)

2018/12/29 22:1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蔡姓男子疑似吸毒後幻想行為失控,隨機破壞車輛,被警方帶回警所製作筆錄,他老大不爽,趁警員不注意,用腳纏住電腦螢幕線,將螢幕拉下辦公桌,以為這樣就可以不用做筆錄,但警方換了台電腦繼續做筆錄,並將他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因為一個螢幕,遭判5個月徒刑。

28歲的蔡男有毒品前科,今年3月才因為吸毒被逮,判5個月徒刑。而他行為脫序,拿起路邊旗桿座,隨機砸汽車,駕駛見狀氣得報案,後來發現蔡男有點瘋癲,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但警方仍要製作筆錄,將他帶回。

蔡男不斷喃喃自語,警方派員看著他,開始做筆錄,蔡男卻偷偷用腳勾住電腦螢幕,扯到地上,警員氣得將他依妨害公務移送。

一審時認為,雖然蔡男涉及破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而物品的定義,不是警方所使用的辦公室用品,雖然電腦螢幕也是公家購買的辦公用品,但電腦螢幕是作為製作筆錄用途,蔡男為了妨害製作筆錄,破壞了電腦螢幕,因此涉妨害公務,加上蔡男5年內再犯刑案,因此依累犯判處5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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