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乘客控強吻性侵 Uber司機否認仍遭送辦
Uber林姓男駕駛到案否認女方指控事實,警詢後仍將他移送檢方偵辦。(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北市年約20多歲女子小花(化名)指控,昨凌晨搭乘38歲林姓男子駕駛的Uber計程車返家,過程中疑遭林男強吻、掐脖,甚至還解開褲子的鈕扣拉鍊,意圖性侵,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受理性侵未遂報案後,轉由案發地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偵辦,林男昨夜主動前往警局說明,聲稱自己是冤枉的;由於雙方說法仍有出入,警方將進一步找女方說明。
小花回憶事發過程仍很害怕,她說凌晨3時許搭乘林男駕駛的Uber,要從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回新北市中和區住處,當時她在車上閉目養神,林男卻突然將車臨停台北市敦化南路路邊,一溜煙的跑到後座,對她上下其手。
「林男先親吻我的右臉頰、脖子,後更用力掐住我的脖子,還要脫我的褲子鈕扣、拉鍊。」小花隨即用腳踹向林男胸口,林男才作罷返回前座,但因林男的車後座為安全鎖,無法從內部打開,因此小花只能在車上大喊,「我要回中和,不然我現在就跳車。」林嫌最後將她載回中和住處。
小花到家後,林男仍停在家門口,小花緊急聯絡朋友前來才去驗傷。小花昨下午5時許由友人陪同前往中和警分局報案,警方受理製作完筆錄後,轉由案發地北市大安警分局繼續偵辦。
遭指控的林男得知自己可能被告,昨天下午主動前往新北市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向值班警員表示,小花指控內容與事實不符,還提到當時行車紀錄器因記憶卡滿了,沒錄到過程,盼可先行備案,泰山分駐所請林男前往北市大安分局說明。
昨夜林男配合警方至大安分局偵查隊偵詢,警方初步確認林男開車確實有行經轄區,但車輛並無停留跡象,將擴大向新北市調閱監視器釐清相關疑點,由於林男到案皆否認犯行,供詞與女方指控有出入,將進一步找女方說明,釐清事發經過,詢後將函送北檢偵辦。
Uber對此發出聲明表示,針對乘客描述的這個事件,我們非常關切。了解警方已接獲報案,也正與租賃車業合作夥伴密切合作,全力配合警方進行調查。在調查尚未完成期間,該駕駛已先暫時停權使用平台。
Uber林姓男駕駛到案否認女方指控事實,警詢後仍將他移送檢方偵辦。(記者姚岳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