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老婆摸男生大腿 醋夫逼她不准上班的下場是…
2018/11/29 00:0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2月間,陳姓男子認為潘姓妻子在公司尾牙時,摸其他男生大腿,醋勁大發,2度要求妻子不得上班,否則不會讓她好過,揚言要去她公司搗亂,還逼潘女出門上班途中開視訊,讓他隨時監控;潘女事後提告並離婚。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所為觸犯強制罪,考量2人和解,判陳男拘役30日,緩刑2年。
據了解,40歲的陳男與潘女在今年4月離婚前,常因金錢及細故發生爭執,2月7日晚間,陳男認為潘女在公司尾牙時,摸了其他男生大腿,懷疑她出軌外遇,當晚回家後立即「打翻醋罈子」,要求潘女隔日不得上班,揚言若不從,將不讓她好過,會到潘女公司搗亂,還要跟她老闆「請安問候」!
潘女傻眼,只好乖乖待在家裡,不敢上班,但4天後,陳男再度要求潘女不可以上班、出門,否則「要去妳公司搗亂」,最後強令潘女在上班途中開啟視訊,以便他隨時監控行動。
潘女事後提告並離婚,據悉,陳男應訊時很乾脆地說:「對!我就是要監控她」,檢方認為他2度以脅迫方式妨害潘女「行使上班權利」,又以開視訊是脅迫潘女「行無義務之事」,手段與目的屬於強制罪嫌。
審理時,陳、潘2人已和解,潘女也具狀撤告,但強制罪屬公訴罪,不得撤告,法官認為陳男僅因情緒激動,2次以脅迫方式妨害潘女上班自由,實屬不該,考量他認罪,有悔意,被害者撤告,無再犯之虞,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並給予緩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