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胖版「公車之狼」小拇指性騷嫩腿 女大生成功逮狼

    2018/11/08 15: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何姓男子前年搭乘公車,被控將小指翹起來觸摸鄰座穿短裙的妙齡女大生大腿2 下,女大生起身斥責「碰什麼碰」,何男否認性騷擾,撂話說「我就不要坐這邊」,隨即起身離開,高等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何男20天拘役定讞。

    判決指出,女大生詩詩(化名)於2016年6月4日晚間7時,從捷運新埔站搭上往台北的301號公車回家,上車後坐在後排左方第二排靠窗座位,身材略胖的何姓男子跟著坐在她身旁。

    詩詩拿起耳機聽音樂、看新聞,何男卻一直往她的身體擠過來。詩詩原本以為何男是因為人胖的關係所致,對他的舉動不以為意,她以儘量往左邊的窗戶靠過去因應;不過,她的眼睛餘光被何男左手小拇指上戴著一個很大的鑽石戒指所吸引,對它印象深刻。

    不久,公車開動後,詩詩驚覺何男以翹起來的左手小拇指故意觸摸她右大腿2下,另四根手指仍貼在他的膝蓋上,她確定是遭性騷擾,站起身罵他「碰什麼碰」,並稱「你再這樣,我要告訴司機」,何男否認性騷擾,撂話說「我就不要坐這邊嘛」,即起身離開座位。詩詩認為何男沒有悔意,仍對何男提出性騷擾告訴。

    庭訊時,何男否認性騷擾,辯稱是因公車行駛間車身晃動,其左手小拇指才會碰觸詩詩的大腿。但詩詩認為,何男4隻手指是貼在膝蓋上,小指翹那麼高是故意摸她的大腿。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如果是因車身晃動因素,何男不應該只有小指碰觸詩詩大腿2下,其他4指卻是「貼」在他的膝蓋上,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何男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2萬完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