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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教練被控性侵女學生 Line對話她卻親暱稱老爸

桃園地院認為,難認張男有違反女學生的意願,審結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猥褻、性交等罪,判處張男共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桃園地院認為,難認張男有違反女學生的意願,審結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猥褻、性交等罪,判處張男共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18/11/02 18:1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曾在桃園市某國中擔任田徑教練的已婚張姓男子,於任教時被控對年僅14歲的田徑隊女學生伸狼爪、逼吞避孕藥,今年4月被桃園地檢署依強制猥褻、性交罪嫌起訴,不過,張男與女學生於事發期間的Line對話透露著曖昧、親暱,女學生還暱稱張男「老爸」,隊上其他女學生也證稱兩人感情很好,桃園地院認為,難認張男有違反女學生的意願,審結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猥褻、性交等罪,判處張男共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

張男被控於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4月間,4度在校內體能訓練室猥褻、性侵女學生,張男偵訊時也坦承與女學生有親密行為,東窗事發後曾打電話要女學生幫忙掩飾,因此,被依強制猥褻、性交等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過程,從同隊其他女學生、張男與女學生的LINE對話及女學生的說詞,認為張男並未違反女學生意願,也無法證明他有利用教練身分脅迫。

判決指出,同隊其他女學生出庭證稱,張男對該名女學生很好,有一次還開玩笑打她的屁股,該名女學生也曾跟她們透露「教練會找我按摩,摸我、親我」等語;而張男與女學生的Line對話,女學生暱稱張男「老爸」,也會回「也只有你有我的撒嬌」等,且這些對話的時間,落在張男對女學生猥褻、性交的期間,若是張男有違反女學生意願,兩人怎還能相處融洽,而張男買避孕藥讓女學生吃,女學生當時人在學校等候,過程中卻未趁機求救。

此外,女學生出庭時稱,張男對她做那些事情的時候,並沒有提過比賽的事,也沒說如果拒絕就不讓她出賽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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