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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車站遊民攔旅客 刀架脖子逼交錢

台北車站旅客被遊民恐嚇取財。(資料照)

台北車站旅客被遊民恐嚇取財。(資料照)

2018/10/28 23:2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藍姓男子居無定所,浪跡台北車站周邊,去年8月間見巫姓旅客路過,竟哄騙他喝飲料,再持刀恐嚇取財,得手700元,被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月,但藍男嫌太重,上訴辯稱雙方是借貸關係,拿刀只是為了割開鋁箔包喝飲料,台北地院斥其說詞不符常理,駁回上訴。

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指出,車站附近的遊民均已造冊列管,並加強巡邏頻率,站內外亦有多支監視器,隨時監控治安動態,旅客無須憂心。

藍男以台北車站為家,去年8月22日凌晨1時許,在車站周邊發送飲料尋找獵物,巫男不察,停下腳步索取,立刻被纏上;藍男要求他拿出1000元唱歌,巫男拒絕,快步離去,沒想到藍男尾隨其後,突然亮出一把折疊刀,架在他的脖子邊,恐嚇「借我1000元!」

巫男嚇壞,先交付500元,接著衝往計程車欲逃離,但藍男不死心,持刀在後猛追,又從巫男皮包中掏出兩百元,這才感到滿意,放下刀子離去。

過了半小時,巫男越想越不對勁,趕緊拍鐵警台北分駐所的玻璃報案,員警帶他到案發現場,赫見藍男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立刻帶回所內製作筆錄,後被北院簡易庭判刑半年。

藍男不服,上訴主張巫男也是遊民,當時想請喝飲料,才會掏刀割開鋁箔包,絕非恐嚇;至於700元則是借貸,兩人已商量好,巫男借他700元,他早上就會帶巫男到社會局請領補助款,未料睡到一半就被帶回警局了。

二審北院合議庭調查,巫男當時只是路過北車,想叫計程車回家,並非遊民,也與藍男素不相識,且若是借貸關係,為何雙方未留下任何聯繫方式以還款,足證藍男說謊。

合議庭又指,正常人不會把折疊刀當成開鋁箔包的工具,藍男說詞無法令人採信;再加上巫男在警局看到藍男時,面露驚恐表情,不願與他靠近,可認定折疊刀架脖確實造成恐懼,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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