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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司法官收賄未受懲遭抗議 張靜回擊:再送一次懲戒

    政大法律系教授姜世明(站立者)希望張靜指控時能提出證據。(記者吳政峰攝)

    政大法律系教授姜世明(站立者)希望張靜指控時能提出證據。(記者吳政峰攝)

    2018/10/13 14:4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律師張靜去年投書稱有5%至10%的司法官收錢,引發司法界不滿,要求台北律師公會懲處,惟北律審查後認為他的言論未達真實惡意,決議不付懲戒,氣得逾2百位法界人士連署抗議,但張靜不以為意,反嗆「請再把我送一次懲戒」。

    劍青檢改、法官改革司法連線、新時代法律學社13日舉辦「律師自律與律師法議題修正研討會」,討論北律不處分張靜的議題,沒想到張靜本人無懼挑戰,隻身進入會場聆聽各界對他的挑戰,氣氛微妙。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指出,律師任意開記者會干擾司法公信力,或接受毒梟委任幫藥腳辯護,都比不上張靜一番司法官收錢說來得更具殺傷力,有這種言論存在,再多的司改決議落實都沒有用,民眾不再信賴司法,呼籲北律應該公布是哪些人決議不懲戒張靜,讓歷史留下紀錄。

    政大法律系教授姜世明則對著張靜說,如果說5%至10%的司法官不適任或許說得過去,但指這些人收錢,就應該要有具體證據,否則就是魯莽言論,非常不適當。

    張靜不甘示弱回應,5%至10%這個數字不是他憑空捏造,而是人民都如此認為,若大家認為北律的不處分有問題,可請有移送懲戒權利的地檢署再送一次,且希望移送單位不要只是申誡了事,希望能建請除名,這樣對他才有意義。

    張靜表示,當時他不只說了司法官收錢,還指出有一半以上的司法官是過去的昏官、現在的恐龍,不知為何大家只對指控收錢跳腳,卻對於恐龍的批評毫無反應,建議施家榮可用此理由,再將他送一次懲戒審議。

    現場氣氛雖對立卻不火爆,與會者仍保持著法律修養討論律師自律事項,咸認台灣對律師倫理規範的重視程度較低,希望未來能提高層次,加強自律。

    律師張靜接受挑戰,希望大家再把他送一次懲戒審議。(記者吳政峰攝)

    律師張靜接受挑戰,希望大家再把他送一次懲戒審議。(記者吳政峰攝)

    律師自律與律師法議題修正研討會由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右二)主持。(記者吳政峰攝)

    律師自律與律師法議題修正研討會由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右二)主持。(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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