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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們」爭祖厝 北院下月傳高國華作證

補教名師高國華第二任妻子蔡郁璇,因高未付3千萬贍養費,聲請查封高國華位於北市的「祖厝」。(資料照)

補教名師高國華第二任妻子蔡郁璇,因高未付3千萬贍養費,聲請查封高國華位於北市的「祖厝」。(資料照)

2018/10/09 17: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補教名師高國華因未給付第二任妻子蔡郁璇3千萬贍養費,遭聲請查封位於北市的「祖厝」,豈料高的第一任妻子何廷芳也跳出主張高國華欠她7千萬餘元,應依法直接「承受」該屋。但蔡質疑,高與何之間根本沒有債務,因此對何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請求重新法拍該屋。台北地院今二度開庭,為釐清高與何之間是否真有「債權」及「債權金額」,將於下月20日開庭時傳高國華作證。

當事雙方今仍未到庭;蔡郁璇的律師除聲請傳喚高國華作證外,也提到依照債務明細表,無法釐清高的教養費多寡,且債權內容仍待釐清,此外,高今年3月底聲請延期拍賣「祖厝」之時間、早已超過何的支付命令時間,因此,何的債權應不可採,仍有必要傳高親自釐清。

但何廷芳的律師說,依卷證內資料、債務明細、離婚協議書、高的確認支付命令,在高不爭執債權金額情況下,即可確認高與何間債權存在,加上金額明確,沒必要傳高男作證。

法官庭末諭知,本案爭執關鍵在於高與何間是否真有債權存在?若有、金額為何?因此訂11月20日開庭傳喚高國華作證。

高國華(右)因外遇陳子璇(左)與蔡郁璇離婚。(資料照)

高國華(右)因外遇陳子璇(左)與蔡郁璇離婚。(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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