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縱火釀9死 檢方代墊補償3死者家屬709萬
緬甸華僑李國輝(見圖)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其中3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檢方共准予補償709萬餘元,先代李男墊付。(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緬甸華僑李國輝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死刑,其中3名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檢方共准予補償709萬餘元,先代李男墊付,之後再向李男求償。
另一名罹難員警王志偉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悲痛萬分,向李男提出民事訴訟,新北地院昨判李男須賠償王父母共526萬餘元。
檢警調查,李國輝自稱遭受友人在臉書群組中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霸凌、嘲笑,去年11月初,李男經胡姓好友收留同住在本案隔間雅房內,卻不知感恩,因認為又聽到「聲音」,覺得還是蘇姓同鄉所為,兩度在蘇男家門口放置汽油瓶「警告」。
11月22日凌晨,穿著迷彩短T的李男,以事先買好的18罐汽油,在租屋處縱火,結果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及其他根本不認識他的共9名房客死亡,縱火後,李男從容離開現場,並隨手在路邊偷了一件住戶晾在戶外的粉紅色T恤變裝,落網後卻供稱「有聲音叫我縱火」。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20日開延押庭,訊後裁定延押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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