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錄高二女友裸體視訊畫面 不滿分手竟po臉書報復
竊錄高二女友裸體視訊畫面,不滿分手竟po臉書報復,檢方起訴。(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林姓男子與16歲的高二女友小夢(化名)交往期間,二人經常裸體視訊,沒想到林男竟趁機竊錄對方裸照,分手後林男為了報復,竟駭進她臉書散布裸照公開個資,還稱「這人是婊子、想要讓她紅!」讓小夢接獲多名男子騷擾電話,甚至學校師生都看見臉書的裸照,新竹檢方依恐嚇等多項罪嫌起訴無良林男。
檢警調查,林男與女友小夢交往期間,多次使用手機進行裸體視訊聊天,去年9月起林男趁小夢不知情且未同意情況下,以具有擷錄功能的電腦設備,竊錄女友裸露胸部及下體等身體隱私部位畫面,並將此私密照片儲存在電腦硬碟內。
事後林男不滿小夢分手,遂於1月以LINE恐嚇,撂話如不接聽LINE電話,將把裸照散布至臉書各大公社、網路、電視媒體,致小夢心生畏懼。3月底起,林男輸入小夢舊臉書帳號密碼後,入侵其舊臉書網頁,在數個臉書社團留言「誰想了解我想認識我的呢?歡迎密我唷!保證給你大大驚喜!」等語。待不明網友傳訊後,林男即將其竊拍擷取的私密照片約20張,傳送給多名男網友觀覽散布。
為了傷害小夢,林男還在私密照片上方註明小夢的年齡、學校、手機號碼、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侵害小夢隱私權,並對多名網友說:「這人是婊子、想要讓她紅!」等語,足以毀損小夢的名譽。
事後小夢連續接獲多名不明男子欲加其為LINE之好友,及遭就讀學校老師、同學發現其臉書有裸露的私密照片,始報警循線查知上情 。
檢方認為林男所為,係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散布少年猥褻影片、刑法竊錄、散布身體隱私部位罪嫌,以及恐嚇、無故入侵他人電腦、散布猥褻物品、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揭露個人資料罪嫌,全案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