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鈑金凹陷、大燈破裂、車身強烈晃動 還辯沒感覺
2018/09/15 16:01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吳姓市民的廂型車日前被撞到車身鈑金凹陷、大燈破裂卻找不到「凶手」而報警,警方過濾相關監視器鎖定一輛貨車通知呂姓駕駛到案,他辯稱當天倒車時未發現撞到廂型車才直接離開,警方則說廂型車明明被撞到強烈晃動導致車損還說不知情,簡直是睜眼說瞎話,肇逃行為將依規定舉發。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隊員蔡政翰上週獲報前往東門南街處理一起廂型車遭撞的交通事故,吳姓車主表示將車子停在家門口,當天驚見左前車頭、車身鈑金被撞凹,連大燈都被撞破,請警方協助找出肇事車輛。
只是事故地點在巷內剛好沒有監視器,蔡員只好著手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終於掌握肇事車輛,經查肇事貨車停在巷口超商前,倒車時後方因無人指揮直接撞上廂型車,因撞擊力道不小,廂型車還因此強烈晃動,本週一通知31歲的貨車呂姓駕駛到案。
未料呂男辯稱,倒車時未發現撞到車,因沒有感覺才直接離開,警方表示,從廂型車凹痕以及大燈破損狀況看來,撞擊力道足以讓呂男察覺卻不下車查看,對他的說詞實在不能認同;吳男相當感謝警方找到肇事者,讓損失獲得賠償。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呂姓駕駛倒車撞上路旁車輛未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此案雖無人受傷呂男仍不得離開現場,逃逸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